诺福克县 (Norfolk County)
1792年,诺福克建置为县. 1800年,哈尔迪曼德县(Haldimand)设立,析置自诺福克县. 1974年,两县重新合并为哈尔迪曼德-诺福克地区自治体. 2001年,哈尔迪曼德、诺福克再次分设. 德里与诺福克所辖的乡、锡姆科镇、楠蒂科克市的西半部分合并为诺福克镇. 新设政区的条例则将诺福克镇更名为诺福克县. 虽然由于历史的原因,诺福克保留县的名称,但是其并没有县政府,而作为单层次政区来管理 ,法律上归类为市(city).
1974年之前,诺福克县划分为8个乡,分别为夏洛特维尔、霍顿、米德尔顿、北沃尔辛厄姆、南沃尔辛厄姆、汤森、温德姆、伍德豪斯. 虽然行政区划改革后,8个乡的政治实体不复存在,但有时仍作为地理划分的依据.